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19-06-14浏览:4001

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部分 管理职责

第二部分 理论教学


第一部分  管理职责

一、教学工作管理委员会职责

1.教学管理工作:参加和指导医院教学管理活动,针对教学管理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负责对各个教学环节进行检查指导。研究、制订医院教学改革方案和措施,并进行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2.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安排、检查对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教育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成才观教育,加强学生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卫生教育。

3.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工作:制定优秀学生激励体系(包括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奖励评比等);协助医学院对违规学生处理等。

4.经常调查研究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实际需求,不断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不断加强学生与医院的沟通与交流。

5.指导并考核科室的学生管理工作,听取并及时处理学生的意见和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二、教学院长职责

第二临床学院教学院长是在院党委领导下,分管全院的教学组织管理工作,并在济宁医学院教务处、研究生处的具体指导下,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任务。坚持“医、教、研”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为做好临床教学工作和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的医学人才提供有力保障。其具体职责是: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抓好教学基地建设,培养优秀的医学人才。

2.定期向院党委汇报教学工作情况,针对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及改进的措施。

3.根据年度教学计划及教学工作安排,定期组织召开各级教学管理人员教学工作会议,布置教学任务。

4.每年度集中给新入院的实习学生进行入院教育和专题讲座,认真做好第二、第三学年临床专业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5.坚持参加教学查房,指导检查学生的实习、见习,提高其熟练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实际能力。

6.负责做好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培养、答辩以及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复审、遴选工作。

7.不定期召开带教老师和学生座谈会,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8.负责组织开展教学成果和教学改革的研究工作。

9.负责做好继续医学教育的管理工作。

10.负责检查教学经费的落实、管理及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

11.定期到教学管理办公室了解并指导教学工作落实情况。


三、教学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按临床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实施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

2.负责制定、实施临床学院教学管理制度及奖惩制度,组织各教学环节的指导和质量检查。

3.负责临床学院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和教研室教师梯队建设工作,负责教研室管理和教师业务能力的考核。

4.负责指导临床学院教师的业务学习、教研活动、教学改革实践,负责临床学院教学档案的收集、归档及各项统计工作。

5.承担学校其他专业临床学科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任务。组织实施各教学点的课堂教学和临床见习工作,并对其教师进行培训、监督和考核。

6.负责制定临床学院科研工作计划,参与科研经费的使用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定科研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参与设备招标、购买和管理、使用。

7.负责组织、协调临床学院教师的科研活动,帮助课题负责人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8.组织申报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立项,监督立项课题科研计划、合同的实施、结题,定期组织进行课题进度和执行情况检查。

9.负责临床学院科研成果评审,组织上级科研成果奖励的申报工作,并向校学术委员会提出评审推荐意见。负责临床学院教师科研成果的统计。

10.负责各级临床重点学科(实验室)申报、论证、评审、建设工作,负责临床各专业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选拔、评审、推荐及管理、


四、教学管理科科长职责

1.主持教学管理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2.贯彻执行院领导及有关会议的决定、决议。

3.参与临床学院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决策管理。

4.负责教学管理办公室的日常教学科研管理工作。

5.负责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教学管理办公室对内对外的协调工作。

7.负责教学管理办公室的年度计划制定和年终总结工作。

8.负责检查、督促教学管理办公室行政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

9.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教学科研工作。

10.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以上相应的工作。


五、教研室工作制度

教研室是按照学科划分建立的负责教学及相关研究工作的基层单位,在临床学院领导下组织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并参与学院有关教学决策过程。其职责是:

1.进行教学研究并提出制定教学计划的建议,组织制定本学科各专业的教学大纲。

2.根据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制定本学科教学日历,落实课程的授课教师及辅导教师,落实好临床见习、实习带教教师。

3.组织新进教师试讲,检查指导新开课教师的教案、课件,协助青年教师提高授课水平。

4.组织对本教研室教师的教学质量监控,落实集体备课制度、听课制度和观摩教学制度,并向教学管理部门汇报相关情况。

5.组织安排本学科的命题、考试、考核、阅卷和试题分析、存档工作,建立、完善试题库。

6.根据教学需要确定教材书目,组织教师编写有关教材、教学参考书及教学参考资料。

7.组织学科建设,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标准,建设合格课程和优秀课程,力争达到精品课程。

8.组织本教研室教师进行业务学习,协助学院做好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在其使用、晋级、奖惩方面提出建议。

9.协助学院做好学术(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优秀青年教师的培养、选拔和考核工作,制定并实施本教研室教师队伍的建设方案。

10.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对本教研室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学术活动提出批示和意见。

11.督导本教研室教师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专业思想教育,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12.建立完善的档案体系和档案管理制度,专人负责教师证件、证书、教案、试卷等教学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存。

13.完成医学院和临床学院下达的其他教学、科研任务。


六、教研室主任职责

1.根据院领导安排,主持教研室的行政、教学、科研、师资培养,教研室建设等各项工作。

2.根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和安排本教研室的教学工作,选编教材,拟订教案,制定教学进度计划,检查教学秩序和教学效果。

3.组织实施集体备课、教师试讲、观摩教学以及听课制度,积极带领本教研室开展教学研究,探索教学改革。

4.负责组织整理、修订试题库工作,按时完成考试考查课的命题和考试成绩登记及试卷分析。

5.组织本教研室人员积极申报教学科研课题,制定科研计划,积极开展学术活动。

6.制定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并督促执行。

7.负责本教研室人员的考勤、考核、教学工作量的核实,学年终提出奖惩意见。

8.关心本教研室人员的政治思想以及生活情况。

9.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培养青年教师全面发展。

10.完成上级部门交给的其他教学科研任务。


七、教研室教学秘书职责

1.在教研室主任领导下,根据学校下达的教学计划,按照教学大纲要求编排授课计划表,及时呈报教学管理办公室。协助主任组织落实课堂授课教师和临床带教老师,按期完成教学任务。

2.同教研室主任安排新进教师试讲,组织开展教学研究、观摩教学、听课活动。

3.组织实施命题考试、考核、监考、阅卷、试卷分析等工作,及时上报学生成绩。

4.参加临床学院组织的教学活动,协助主任主持教研室教学工作会议并做好记录,研究和讨论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负责各专业科室的毕业实习安排工作、教学查房、教学病例讨论、实习讲座等活动的安排落实。

6.全面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纪律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教研室主任及有关部门汇报。

7.建立各种教学档案,负责教学文件的收发、归档保管、教学用品的领发及其他行政事务。

8.在教研室主任领导下,做好教研室其它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八、教师职责

1.助教职责

在履行住院医师职责的同时,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及见习报告并担任见习带教课、实习带教课,组织实习讲座、教学查房等工作。

2)掌握住院医师应该掌握的诊疗技术,熟悉诊疗技术的相关事项。

3)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经常听本专业相关课程的理论授课,在高年资教师培养和指导下进行培养性讲课。

4)担任实验室建设及社会调查等工作。

5)在高年资教师的指导下,参加科学研究及教学法的研究。

6)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顺利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

2.讲师职责

在履行主治医师职责的同时,履行以下职责:

1)关心、爱护学生,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做好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培养学生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理念。

2)每年必须完成学校和本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

3)组织课堂教学讨论,指导见习、实习,做好答疑、辅导、批改作业及阅卷等项工作。

4)参与实验室建设,参与编写见习讲义。

5)熟练掌握本学科诊疗技术,能独立处理本学科疑难病例,独立承担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

6)参加实验研究、教学研究、论文撰写、教材编写和其他科研工作。

3.副教授职责

在履行副主任医师职责的同时,履行以下职责:

1)做好教书育人和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2)独立、系统地承担本学科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优秀。

3)主持编写审定教材、教学参考书或其他著作,主持或参加教学法研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学术发展动态。

4)具备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本学科临床技术操作,解决本学科复杂疑难病症。

5)指导年轻教师提高教学科研水平。

4.教授职责

在履行主任医师职责同时,履行以下职责:

1)关心、爱护学生的成长,结合教学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教育青年教师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承担教学工作,并完成学校和本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3)掌握国内外最新科学技术动态及发展趋势。申报较高水平的科研课题,并组织研

究与结题。

4)主持编写或审议教材,撰写专著及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5)精通本学科理论,具有丰富的临床教学工作经验。

6)外语达到读、听、说、写四会。

7)指导青年教师提高教学科研水平。


九、临床技能实训中心主任职责

1.主持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的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技能培训、教学任务的具体安排,熟悉技能培训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内容,掌握各学科教学进度。

3.及时了解临床技能培训发展动态,做好实验室的发展建设规划。

4.制定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养计划,定期检查技术人员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5.组织检查技能培训以及教学计划的落实情况。

6.负责建立建设档案、管理档案、技能培训档案、教学档案。

7.深入教学实践,探讨教学规律,增强教学意识,反馈教学信息,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教学质量。

8.负责督促检查实验室的安全、保卫、清洁卫生等工作。

临床技能实训中心指导教师职责1.课前认真备课,认真做好预习实验。

2.带教相同内容的教师课前集体备课,以教学大纲为指导,以教育部规划课件手法为准,统一操作步骤和手法。

3.说明教学目的、内容、方法、重点、难点及考核方法。

4.示教步骤和操作准确熟练,重点突出,难点明确。

5.理论解释要科学准确。

6.耐心指导学生操作,使学生学会教学大纲所要求的操作方法。

7.课后进行教学总结,认真批阅学生的实验报告,结合学生课堂操作表现完成对学生的技能考核。


十、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实验准备人员职责

l.熟悉实验课内容和计划安排。

2.提前一天做好实验课的准备工作,包括实验室卫生清洁、仪器设备检查、实验材料清点等。

3.实验课时提前到岗,做好准备。

4.实验课时不能随便离岗,协助指导教师上课。

5.实验课后做好卫生整洁、回收材料等工作,并做好各项记录。


十一、学科实验室管理员职责

1.负责学科实验室公用物品的领取、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实验室运行、安全、卫生、消防。

2.统一管理所有实验室钥匙,给新进实验室人员发放大门钥匙并收管押金。

3.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分类编号、定位存放,做到布局合理,整齐清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挤、防热、防晒、防震等工作。

4.指导实验人员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及时了解实验室仪器设备性能情况,发现故障,及时联系维修。

5.组织实验人员归整实验仪器、设备,整理、清扫实验室,及时保养仪器设备,做好防锈、防腐、防虫、防霉等工作,确保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6.配合物资设备科和财务科完成研究生和其他实验人员的物品领用、登记、转账等工作。

7.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验人员的仪器使用记录,合理收取实验室管理使用费,配合财务科完成实验经费的转帐工作。

8.定期清点仪器、设备、试剂等物品,做好固定资产登记,掌握低值消耗品的收支平衡。

9.建立健全仪器设备和实验室运行档案制度,妥善保存好仪器账册、产品说明书、使用登记册和实验情况记录表等资料。

10.根据实验情况,对实验室建设和设备购置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二、学生辅导员职责

1.学生辅导员是医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思想教育、日常学习、生活管理协调工作的人员。

2.负责在院学生学习期间,各种活动的组织安排。

3.负责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注意培养他们崇高的道德品质。

4.关心学生生活,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帮助解决学生生活上的困难问题。

5.及时将学生学习、生活过程中的问题向领导汇报,并分析原因,向领导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第二部分  理论教学


一、教学管理工作程序

1.教学管理办公室接到医学院下达的教学、实习、见习计划后,应及时与有关教研室联系,确定所承担的教学计划任务。将教学计划下发给有关教研室。

2.各教研室接到计划后,应抓紧时间编制教学日历和/或教学人员安排表,并于一周内交教学管理办公室。

3.教学管理办公室审查后交分管院长审批,通过后送医学院有关部门审批。

4.医学院对教学日历审查无异议,教学管理办公室将教学日历正式下发给教研室。

5.新任课老师,由医学院安排试讲。试讲时,教研室负责人(或老师)及教学管理办公室人员共同参加。


二、临床课程建设办法

  课程建设是学院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对课程的规范化建设,达到深化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临床课程有其特点,为了认真贯彻学院有关加强课程建设的文件精神,搞好临床课程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1.由分管院长主持,成立由教学管理办公室、教研室负责人和专家组成的临床课程建设指导小组,负责研究临床课程建设的规划、检查和指导。各教研室主任具体负责本课程的建设工作。

2.认真贯彻学院课程建设实施细则,根据课程建设要求,认真进行建设,达到标准的课程,可以提请评审。院临床课程建设指导小组对提请评审的课程先进行检查,通过者向学院推荐,申请验收。

3.通过学院验收,达到“一类课程”的临床课程,按医院重点学科予以扶持建设。


三、教学大纲

1.教学大纲的含义:

1)教学大纲是根据教学计划以纲要形式规定某一门课程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

2)教学大纲是编写教材、教师进行教学的主要依据,是检查、评定学生学业成绩、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准。

2.教学大纲的基本内容:

1)前言(简要说明课程教学大纲的目标、课程性质、任务、内容。安排和要求等)

  (2)教学内容和要求(明确各章节的知识范围和深度,包括对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熟悉”和“了解”以及“学会”或“重点讲解”、“详细讲解”、“一般介绍”等不同的目的要求等。

3)学时分配。

4)教学方法。

5)必要的说明等。

3.制()订教学大纲的基本程序:

1)教务处提出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意见及要求。

2)课程教学大纲的具体制()订工作,由系()、部组织,教研室主任主持,主讲教师参加。

  (3)教研室根据不同学科、不同专业(方向)教学计划规定的培养目标、教学时数,制()订相应的教学大纲方案,经系()、部和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报主管院长批准,送教务处备案并印发执行。支持、鼓励制作电子网络化教学大纲。

4.新开课程的教学大纲应于开课前半年由教研室拟出,经系()、部和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报主管院长批准,送教务处备案并印发执行。

5.教学大纲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化。各系()、部领导及教研室主任有责任检查任课教师执行教学大纲的情况。


四、教学日历编制执行制度

1.教学日历是具体指导课程教学实施的进度表,是重要的教学指导性文件,也是教师备课、学生学习及教学管理人员听课检查的重要依据。由各学科教研室根据学期教学任务、教学大纲、教材及参考文献等编制。

2.教学日历的具体内容包括:课程名称、授课专业、年级、授课日期(年、月、日、时)、授课学时安排,一线授课教师姓名及职称,二线授课教师姓名及职称,理论课和实验(见习)课具体内容,考试(考查)的时间安排等。

3.教学日历每学期编写一次,由各教研室教学秘书具体负责,教研室主任负责审核。

4.各教研室教学日历须同时向教学管理办公室提交电子版和教研室主任签字认可的纸质打印版。

5.各教研室教学日历必须在上一学期结束前两周编制完成。

6.教学日历编制完成后,各任课教师不可随意更改。若需要改动,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经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审批并报教务处后方可更改。未经批准擅自改动,按教学事故处理。

7.若一线任课教师有特殊情况,不能执行教学任务,须及时通知二线教师并经教研室批准登记后,由二线教师授课。因更换授课教师造成的教学事故,均由一线教师负责。


、课堂教学规范

课堂教学是教师传授专业知识的主要形式,按照一定规律和预先设计的程序进行。在传授知识的过程中,应注意课程实施的整体教学意识和教学艺术创新,启发学生思维,培养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1.课堂教学应严格按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进行。

2.教师在接受教学任务后,首先要明确所授课程的具体目标与要求,了解本课程与相关学科的关系,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了解先行课的教学情况和后续课的安排,处理好相关课程间的衔接。任课教师在开课前,必须认真备课,选择、设计合适的教学形式与教学方法,制作或修改教学效果良好、适用本阶段授课的多媒体课件。

3.备课是教学环节的开始步骤。是上好每一节课的前提,每位教师都应在备课上下功夫,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钻研教材,全面熟悉教材,明确各章节的基本要求,划定讲课内容的深度和广度,精选讲授内容,写出教案、讲稿(讲课提纲)或备课笔记。

1)课前准备

1)任课教师提前熟悉教材和教学大纲。课前要阅读较多的教学参考书和有关资料,适当充实教学内容,尤以国内外的新进展应在讲授中得到反映。

2)教研室要坚持集体备课制度、教研学术制度和听课制度,更好地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集思广益,取长补短,统一教学要求和进度,规范教学过程。教研室在接受教学任务后召开教学专题会议,及时制订教研室教学工作计划,组织教师和教辅人员认真实施,及时完成《教学进度表》的填写,向各任课教师明确本学期教学要求,妥善落实教学任务。

3)授课教师认真书写教案和讲稿。再次讲授同样内容时应根据前次授课效果及反馈意见,并结合学科专业进展变化作局部调整和修订。

4)每门课程的开课首讲(第一次课)要由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讲授,教研室主任有义务承担首课讲授任务,主干课程应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主讲。

2)课堂讲授

1)基本过程:

  ①课前应做好充分的课堂授课心理和技术准备,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了解和熟悉各种教室的条件(包括讲台环境如计算机、话筒、投影屏幕和窗帘升降等操作)。精心策划设计板书、板图、表格等表达形式和结构,对于原理叙述、图形显示或抽象的、难以理解的内容,应用多媒体等技术手段演示辅助讲授,保证课堂教学效果。②授课教师应提前10分钟进入教室。当天首次上课的教师应在上课铃声后即刻示意“上课”,并待学生班长口令起立致敬后示意学生坐下。③任课教师首次在课堂上与学生见面,应先作自我介绍,扼要说明本课程的教学安排、课程主要内容与目标,学习中应注意的问题以及考核方式(如课堂提问、测验、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实验操作和作业、论文等)及其在成绩总评中所占的比重等。④每次上课教师要注意维持课堂秩序,注意学生到课情况,教育和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于课后向系()、部及教务处反映。⑤除课堂提问外,一个单元结束时应留有适当时间供学生提问,或以问题启发学生,并对本单元内容作简要小结,布置复习思考题。

2)授课要求:

  ①教学过程要贯彻精讲多练、理论联系实际和注重能力培养的原则。反映本学科的新成果、新进展,既要求科学的严密性,又要注意表达的生动性,要突出重点,讲明难点和疑点。通过启发式教学、互动式教学,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努力做到科学性与思想性统一,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统一,教书与育人统一。②课堂讲授一律使用普通话,语言文字规范、文明。③讲授内容要求理论阐述准确,概念简洁、清晰,论证严密,遵循逻辑,重点突出,条理分明,详略得当,抑扬顿挫,体现“掌握”、“熟悉”、“了解”等不同层次的教学要求。④板书应字迹清楚,用字规范,整洁有序。讲课内容的主要框架,应事先有所设计,随讲课的进度逐步列出,并保留至结束,提倡合理、有效地使用计算机多媒体教学课件(CAI)辅助课堂教学,使讲课更直观易懂,但必须避免将讲稿内容或讲课提纲全部或大部用简单投影照本宣科。⑤鼓励教师在授课中充分运用英语教学,特别是关键词或后续课程中经常出现的专业字词应使用英语表达。⑥教师必须注意和调节教学效果,加强师生间的沟通交流,避免满堂灌。在讲课中应有机地结合专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⑦授课教师应合理把握课堂时间,不得迟到、拖堂和提前下课,更不允许旷、脱课。

3)课后反馈

1)授课教师在课间及课后应了解学生对教学的反映,对普遍性的问题应及时给予解释。

2)授课教师应主动了解听课教师包括见习教师对自己授课情况的评价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3)授课教师应对本课程考试中相关内容,特别是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以作为下一次授课的改进依据。


、教师集体备课制度

  集体备课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教研室活动的主要内容之一。为加强教学环节的质量控制和教学管理,促进教学改革,保证教学质量,教研室要定期组织全体教师进行集体备课。根据学校教学管理文件,制订临床学院教师集体备课制度。

1.集体备课组织形式和基本要求

  (1)集体备课根据备课内容分为总体备课和单元备课两种。

  教研室每学期开学前和结束后要进行一次总体备课。总体备课是教研室对一学年或一学期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包括两部分内容:本学年或本学期总的教学任务及要求、教学指导思想、教学改革措施等;教学安排包括授课题目、教学周次、教学时数、见习安排、考试(考查)、教材选择、教具准备等。

  (2)在教学过程中,各教研室或专业科室每月要进行一次单元备课。单元备课是在总体备课基础上,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对教材中的各个章节(单元)内容进行集体讨论,重点放在教材的内容取舍、难点重点、学时分配、教具使用、教学方法以及学科新进展的讲授等环节。通过集体备课达到统一认识、统一口径、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在集体备课中特别要注重发挥老教师对青年教师传、帮、带的作用。

  (3)集体备课由教研室主任主持,教学秘书记录。对每次集体备课的情况应有详细记录。包括具体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备课内容(题目)、主持人、具体发言人、内容以及总结和记录者。

4)集体备课要求全体教师参加,因故不能出席集体备课的教师,应向教研室主任请假,并由教研室主任事后传达集体备课的内容。

5)教研室还应根据情况随时安排集体备课。

2.集体备课的内容

教研室集体备课要根据教学的要求,确定集体备课的内容,集体备课内容如下。

1)学习教学大纲,掌握教学的基本要求。

2)按照教学计划确定理论授课、见习和实验教学内容、主讲教师等。

3)确定课堂教学采用的教学手段(挂图、模型、幻灯片、投影片、录像片、多媒体课件等)

4)研究授课内容的课时安排、时间分配、重点和难点及讲授详略程度等。

  (5)确定双语教学内容。

  (6)讨论本专业学术进展,确定授课补充内容。

  (7)确定临床见习内容、典型病种、带教教师、见习组织形式,制定实施办法。

8)检查年轻教师和新任教师的课件、教案和讲稿,指导年轻教师和新任教师授课。

9)公布教师授课和学生听课情况、临床见习带教情况、实习医师出科考试和临床技能考核情况。

  (10)教研室(教研组)需要讨论研究的其他教学事宜。

3.集体备课的监督检查

  (1)教学管理办公室不定期抽查集体备课落实情况。

2)教研室在每学期结束后将集体备课的时间、地点及安排表上报教学管理办公室。


、申请新任课教师的规定

1.凡申请新任课的教师,均应通过岗前培训学习。学习内容包括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学习教育学和高等医学教育的科学理论和方法,学习学校教学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优秀教师的教学经验等。了解教师工作职责、纪律与义务,了解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基本理论以及教学工作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和教授艺术。

2.凡申请新任课的教师,必须有两年以上的助教、临床工作经验。在临床工作中,在老教师的带领下,熟悉教学程序和本专业的教学业务,加强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的学习和修养。要按规定参加一定的社会实践。

  具有研究生毕业学历的教师没有从事过教学见习工作,正式开课前必须经过拟开课程的辅导、答疑、习题课、讨论课、实习课、批改作业、见习、生产实习等环节严格训练一遍以上:具有本科学历者要进行两遍以上,并均须所在教研室主任和同行教师考核,认为效果良好者,方可申请开课。

3.所有申请新任课的教师,均须填写新任课教师审批表,并在授课前按教学大纲的要求写出教案,由教研室选择其中有代表性或关键性的章节,在教研室内进行试讲(至少2小时),经同行教师评议,试讲效果好的,经教研室主任认可,报有关系、部及教务处批准后,方可任课。

4.审批程序

  (1)教研室拟安排新教师担任学期教学任务时,应事先在教学日历中加以注明,按时上报,并规定试讲时间。

2)新任课教师必须对所担任教学内容认真备课,书写教案,教研室应安排老教师对新教师进行指导,修改教案。并安排教研室内预讲。

3)预讲通过后,教研室将结果及确定的试讲时间报教学管理办公室,并通知教务处安排试讲。

4)凡参加听评试讲的人员,必须认真听课并填写“听课记录、评语卡片”认真打分,课后交系、部。

5)系、部在课后组织讨论,对试讲教师提出优缺点和改进意见。系、部安排专人详细记录讨论情况。

  (6)各系、部根据讨论情况,填写审批表,对打分进行统计,签署系、部意见,连同“听课记录、评语卡片”一起报教务处。

  (7)教务处根据试讲情况及系、部意见,研究批准。获得通过者,由教务处正式书面通知授课。

新进教师试讲制度

新进教师试讲是了解新进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手段。通过试讲,可以考察新进教师对教材内容的理解与掌握程度,了解其组织教学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教学质量,同时促进新进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的提高。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1.新进教师在开课前必须进行试讲,试讲合格后,经教研室和教学管理办公室批准,方可正式为学生上课。

2.试讲由教研室主任主持,教研室全体教师和教学管理部门参加评议。

3.对新进教师试讲,有关部门和人员要认真对待、客观评价,要做好听课记录和评分纪录,不能走过场,流于形式。

4.教研室安排新进教师试讲,要给予充分的备课时间。新进教师在备好课后,向教研室主任提出试讲申请,并提交教案。

5.教研室主任审查试讲教师提交的教案,并听取试讲教师备课情况的汇报,视其准备情况,考查其对教学大纲、教学内容理解的准确程度、深度、广度等方面,确定可以试讲后安排试讲。

6.试讲具体要求:

1)教师携带规定教材、教案及有关教具至少提前5分钟到达试讲地点。

2)按既定的教案进行试讲,各章、节及整个课程的教学目的要明确。

3)讲授要保证科学性,做到理论阐述准确、概念清晰、条理分明、论证严密、逻辑性强。

4)讲授要有系统性,做到重点突出,循序渐进,深入浅出。

5)讲授要理论联系实际,引导学生应用理论去解决实际问题。

6)讲授要有较高的思想性,能达到教书育人的教学目的。

7)讲授要有一定的艺术性。包括:①教师授课必须讲普通话;②板书、板图、多媒体课件设计合理,标题突出,书写工整,制作科学;③能适当地利用各种教学工具和教学手段。

8)试讲时间为1-2个学时。

9)教师应穿着正装,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行为得体。

10)听课者根据教师授课质量评价标准给试讲教师评分。

教研室主任和教学秘书负责将评议结果汇总分析并通知试讲教师,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与建议并督促整改提高。


、听课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监督机制,增进各课程之间的交流、渗透;增进教师的互相学习;促进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改革,提高临床教师的讲课水平,特制定临床学院听课制度。

1.学习性听课新参加工作的青年教师在本学科有课期间必须听课(包括理论、实验或见习课);参加实验、见习课教学的低年资助教和研究生必须参加本学科全部理论课听课;参加实验、见习课教学的讲师可选择性听课,一般不少于理论课学时的50%;未承担教学任务的讲师每周听课不少于2学时。各教研室应在开学初制订学期听课计划,列入工作日程。听课教师应使用专用《听课记录本》。

2.指导性听课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每学期听课1012学时,教授、副教授每学期听课8-10学时。每次听课后须向讲课教师提出指导性意见。

3.督导性听课。每学期根据安排,学院领导和同行专家分别进课堂,进科室,对教师的理论授课、见习教学及教学查房进行评估,填写《临床学院教师授课质量评估表》,并与授课教师进行交流,及时反馈评估意见。


十、院领导听课制度

为强化临床学院日常教学工作管理,不断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拓宽院领导直接与师生交流、沟通的渠道,使院领导及时了解教学工作状态,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实施院领导听课制度。

1.目的意义

1)领导听课制度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日常教学管理的关键环节,是实现教育科学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教学管理干部深入教学一线调查研究,了解教师授课质量和学生学习情况的主要渠道,是关心和重视教学工作的具体体现。

2)实行领导听课制度,有利于了解掌握临床教师教学的水平、掌握当前教育教学改革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以及学生对教学情况的反馈意见,便于及时制定和调整教学改革措施。

3)对于进一步增强领导关注课堂、重视教学意识,规范教师课堂教学和学风建设,加强教师之间相互学习、相互交流,提高教学质量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2.听课人员与听课对象

1)听课人员为临床学院党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2)听课对象为临床学院所有临床科目授课(包括理论授课、见习教学与实习教学查房)教师。

3.听课方式

1)根据教学工作检查的要求有计划地听课。

2)根据学生评教结果有针对性地听课。

3)随机听课。

4.具体要求

1)领导听课的重点是任课教师当堂讲授的内容同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教学进度的安排是否吻合,以及教师执行课堂教学规范情况和学生的学风等方面。

2)使用《济宁医学院临床学院授课质量评估表》,从教学规范、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情况来综合评定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最终按优、良、合格、不合格四级标准给任课教师客观评分。

3)听课时不得迟到、早退,必须关闭手机,遵守课堂纪律,不得随意中断教师讲课和干扰正常教学秩序,要全面掌握课堂教学情况。

4)按照《济宁医学院听课记录本》的要求认真做好听课纪录,听课结束后将听课记录本交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归档备查。

5)课间要深入到教师和学生中间征求师生对教学工作、教师授课、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听课后要认真分析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

7)原则上每周安排领导听课一次,院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8)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定期对领导听课情况进行整理、通报,督促有关教研室、科室和个人整改提高。


、观摩教学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监督,增进各课程之间的交流、渗透,促进教师之间的相互学习,强化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改革,提高我院教师整体的授课质量,特制定观摩教学听课制度。

1.组织实施:由教学委员会负责推荐被观摩教学的教师人选,由院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频度要求:每学年至少举办2次,观摩听课前不通知授课教师本人。

3.选择标准:选择授课效果比较优秀的教师,或有一定示范作用的质量较高的课程。

4.听课层次:院领导听课、教研室主任听课、同行专家听课评估。

5.授课要求:被听课教师讲课要思路靖晰、板书简洁、语言精炼、讲解透彻,善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体现严谨的治学思想、丰富的教学经验和高超的业务水平,为青年教师树立学习的典范。

6.听课要求:听课教师要关注被观摩教师的讲授内容、授课方式、手段、授课态度,学生课情况、课堂纪律的维持等。同时将《听课记录表》的内容填写完整,给出相关的建议和意见,交院办公室。

7.总结反馈:观摩听课结束后,由教学委员会负责组织召开观摩听课效果研讨会。听课教师要及时向授课教师请教相关问题或提出改进意见,探讨授课技巧、经验和教学法改革的思路。

8.效果要求:通过观摩听课和总结,达到提高教师授课整体水平、解决教学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疏漏、推动课堂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等目的。


、教学督导制度

1.目的意义

教学督导制度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日常教学管理的关键环节,是实现教育科学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教学督导人员深入教学一线调查研究,了解临床教师授课质量和学生学习情况的主要渠道,是关心和重视教学工作的具体体现。实行教学督导制度,有利于了解掌握临床教师教学的水平、掌握当前教育教学改革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以及学生对教学情况的反馈意见,便于及时调整和制定教学改革措施,对于进一步增强教学意识,规范教师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学风建设,加强教师之间、学科之间相互学习、相互交流,提高教学质量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2.督导人员与督导对象

第二临床学院院长和分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由临床学院办公室和教学管理办公室通过深入调查、教研室推荐、学生投票等渠道,推选10名左右的富有教学经验、积极进行教学研究、乐于培养年轻教师、甘于奉献、德高望重的资深教授,组成教学督导委员会,选举产生主席一人、副主席两人负责组织实施教学督导工作。本委员会每两年为一届,主席及委员可以连任。

督导对象为临床学院所有临床科目授课(包括理论授课、见习带教、实习教学查房与教学病例讨论)教师。

3.督导方式

(1)根据教学日历有计划地听临床教师理论授课、见习带教、实习教学查房与教学病例讨论。

(2)根据学生评教结果有针对性地查看某一学科、某一科室或某一教师的某类授课或带教。

(3)随机查看临床教师的理论授课、见习带教、实习带教、实习教学查房或教学病例讨论。

4.具体要求

(1)教学督导的重点是授课教师或带教教师讲授的内容同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教学进度的安排是否吻合,以及教师执行课堂教学或实践教学的规范情况和学生的学风情况。可使用《济宁医学院临床学院授课质量评估表》,从教学规范、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情况来综合评定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最终按优、良、合格、不合格四级标准给任课教师客观评分。

(2)督导检查时不得迟到、早退,必须关闭手机,遵守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纪律,不得随意中断教师讲课或带教,不得干扰正常教学秩序,要全面掌握教学情况。

(3)按照《济宁医学院听课记录本》的要求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听课结束后将听课记录本交临床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归档备查。

(4)课间要深入到教师和学生中间征求师生对教学工作、教师授课、临床带教、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听课后要认真分析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和教学管理部门。

(6)原则上每周安排督导人员听课2次,每位督导人员每学期督导检查不少于5次。

(7)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定期对督导情况进行整理、通报。


、教研室命题、考试、阅卷制度

1.命题:试题由学校教务处从专门题库中随机抽取或由教研室主任组织专家出题。应同时准备水平相当的两套试题(AB卷),两卷试题重复率小于30%。命题者应同时制定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

2.审核:所出试题和制定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均由出题审查小组认真审查、核对、筛选后最终确定。审查小组成员由教研室主任、资深教授、教学秘书等人员组成。

3.试答:考题初步确定后应由教研室教学秘书进行试答,并做出分析,尽早纠正试题错误,减少出错率。期末考试时间为两小时,试题总量要适度,以中等水平学生2小时答完为宜。试题应囊括本门学科的基本内容。考试课以笔试进行,以百分记。

4.密封:考题应严格保密,专人保管,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按时交招生考试办公室排版、印刷、装袋、密封。

5.考试:考前10分钟当场开封,严格考场纪律。每个考场教研室应派一名主考教师或监考教师。

6.阅卷:教研室主任应组织专门教师统一时间、统一地点进行集体阅卷,阅卷教师认真解读标准答案,并统一评分标准,分题目流水作业,正式阅卷前进行抽查预阅,必要时对有关评分标准进行集体讨论并做出修正。

7.复查:阅卷教师阅卷完毕后应由其他阅卷教师对试卷进行复查,分数修改处应及时签字,并由教研室主任复核签字。

8.统分:试卷各题得分复查无误后,由专人统分,其他阅卷教师分别复查3遍,复查完毕后由教研室主任签字。

9.统计:部分学科最终总成绩应由理论考试成绩和实践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比例分别为50%-70%30%-50%,统计结束后填写学生成绩单。

10.分析:将学生答题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计算各班级的成绩分布情况,对试题难度、卷面质量、学生答题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

11.上报:学生成绩单和试卷分析应在考试结束2周内完成,由科室主任签字后汇总上报临床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同时提供电子版学生成绩单和试卷分析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