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青年人才公告(60人)
一、招聘对象
2022年应届毕业及择业期(2020年、2021年)内未就业的国内外高校(具体高校范围见附件1、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坚持品学兼优,突出政治标准,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有服务基层的意愿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身心健康,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4.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详见附件3)。
5.截至2022年9月30日前,年满18周岁。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本科生、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博士研究生应在录用报到前取得)。
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初选、综合测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确认
1.提交报名信息(3月29日9:00—4月4日16:00)。
2.上传审核资料(3月29日9:00—4月4日16:00)。
3.资格审核及结果查询(3月29日9:00—4月5日12:00)。
4.报名确认(3月29日9:00—4月5日12:00)。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信息登记表》原件和诚信承诺书等前往。